中國銀保監會伊春監管分局關于于麗任職資格的批復
發布日期:2020-04-26 來源: 伊春銀保監分局
伊銀保監復〔2020〕11號
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黑龍江分公司:
你公司《關于于麗同志任職資格進行審查的請示》(黑太保產〔2020〕41號)收悉。經審查,于麗符合《保險公司董事、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》(保監會令〔2014〕1號)的有關要求,核準于麗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經理的任職資格。
你公司應當自作出任命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我分局報告。自收到本批復之日起2個月未任命的,其任職資格自動失效。
此復。
2020年4月20日
- 網站導航
- 國家部委網站
- 省區市政府網站
- 縣(市)區(局)
- 站點地圖